促进平等机会和消除工作歧视协调员、《技术说明]》一书的作者 Adriane Reis de Araujo 表示,政治辩论不能与暴力和骚扰行为混为一谈。虽然辩论是一项民主权利,但选举骚扰侵犯了共和国的基础、政治多元化、人类尊严、工作和自由企业的社会价值观[2]。 事实上,赋予雇主指导活动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相反,权威法找到了几个前沿,无论是在政治自由方面,还是在政治自由方面。保障民主法治;人的尊严;人民主权,以普选权和直接及无记名投票为特征;良心、言论和政治取向自由;思想自由;不受歧视的权利;以及工作的社会价值。 因此,在劳动关系范围内实施的选举骚扰可以被定义为雇主或其代表的滥用行为,他们利用其管理权力向工人施加压力或使工人陷入尴尬或羞辱,目的是获得政治参与在选举期间。